一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带头落实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公司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,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。
二、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,按时参加纪委会议,研究重要工作,讨论有关制度及规定,对纪委工作计划、总结和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讨论决定纪委重大事项时,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、建议,正确行使表决权。
三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,每位纪委委员负责联系1-2个教学单位,每学期联系不少于2次,及时了解所联系单位政治生态、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等情况,对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反腐败工作、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,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纪委全会或纪委书记汇报,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。
四、切实履行纪检职能,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协助、指导、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并对纪委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。纪委委员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对履职情况作出总结报纪委综合室,作为校纪检监察机构决策部署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五、忠于职守、求真务实,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。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联系单位传达校纪委会的决定、决议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指示精神。经常与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沟通情况,研究、探讨开展工作的方法,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。
六、参与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,参加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或审理,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。
七、完成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